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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内全市医保要实现“一卡通”

来源:新华日报

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,经过2至3年过渡,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市级统筹。日前,苏州市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市级统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,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,特别是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“两险”市级统筹这一当前最重要、最艰巨的任务进行了动员和部署。

“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。”苏州市副市长曹后灵说,苏州已基本明确了全市统筹工作的时间表、路线图和任务书,确保“两险”市级统筹平稳实施、高效落实,为建立更加公平可靠的医疗保障体系,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。

今年3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明确要求,“按照制度政策统一、基金统收统支、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,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”。去年10月,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《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》,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基本政策、待遇标准、基金管理、经办管理、定点管理、信息系统“六统一”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。目前,“两险”市级统筹也被列为今年苏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。

据悉,自1998年苏州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,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一直是以县域为统筹单位,目前共有全市7个统筹区,分别为市本级、张家港、常熟、太仓、昆山、吴江、工业园区。县域统筹与财政体制相适应,在经济社会发达地区,有利于地方政府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,历史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统计显示,至2019年底,苏州全市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033万、544万,医保基金收入持续攀升,总体运行良好稳健。

但与此同时,县域统筹模式面临着一系列问题:全市医保政策不统一、不公平;医保基金池子小、共济差,抗风险能力弱;经办服务不统一、不通办,影响就业、就医的人员流动等等。

“这些问题,已经成为制约医疗保障事业发展、影响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瓶颈和短板,必须加以解决。”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建民坦言,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,苏州市市级统筹情况最为复杂,统筹难度也最大。

目前,苏州全市7个统筹区在基本政策、待遇标准、经办服务、信息系统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。比如,在基本政策上,筹资政策差异最明显,其中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最低的仅3%,最高达9%。还有,在待遇标准,特别是居民医保待遇上,通过不设封顶线、增加门特、门慢项目提高支付比例等方式提高保障水平,但巨大的待遇差异也为市级统筹设置了障碍。此外,还存在经办管理体制不顺、信息系统各自独立等难点问题。

直面难题,解决之道关键在于改革创新。经过苏州市医保部门牵头,全面梳理各地政策差异,科学测算基金收支平衡情况,苏州出台了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和基本政策调整方案,最终确立了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政策、待遇标准、基金管理、经办管理、定点管理和信息系统的“六统一”,即通过市级统筹,最终在基本医疗保障领域实现医保政策全市统一、保障水平全市一致、基金收支全市统管、公共服务全市一体、管理标准全市适用、信息系统全市通用。

“统一基金管理是市级统筹安全运行的根本保障,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,扎实细致地做好改革配套。”在苏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晓红看来,市级统筹,“统”在前,“筹”在后,统是灵魂,筹是内容,树立全市上下“一盘棋”意识,九个统筹区齐头并进是统筹工作成功的必要前提。

“税务部门直接面向广大缴费单位和缴费人,缴费服务是检验‘两险’市级统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之一。”苏州市税务局副局长陈金方表示,税务部门将把对缴费人的宣传引导摆在市级统筹工作的“最前线”,联合医保等部门及时回应缴费人关注的参保缴费、待遇享受等问题,帮助缴费人正确认识“两险”基本政策规定,引导缴费人对市级统筹有全面、准确的认识。

迎来“两险”市级统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,苏州锁定四大方面发力:统一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,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;全市范围内统一基金的预、决算管理和收支计划,实现全市医保基金一个池子、一本大账;依托、改造现有市内异地就医信息平台,打破区域限制,逐步实现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一卡自由流动就医;加快市级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建设,逐步取代各地独立的医保信息系统,实现大市范围一个医保平台、一套经办规范……啃下“硬骨头”,增进获得感,苏州已经吹响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改革的号角,力争在这场异常艰难的攻坚战中彰显新作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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